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服务项目
公告日期: 2025-04-09
项 目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
基准地价服务项目
******资源局
项目承担方:******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4月9日
协议签订地点:湖南·怀化
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
基准地价服务项目协议书
******资源局
******有限公司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7-2014)、《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 号)等文件要求******资源局拟在上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项目,特签订本协议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时间
一、项目内容:根据《中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方县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旅游规划成果,对中方县城区及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乡镇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基准地价更新编制工作,并对中方县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进行文旅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
二、工作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派出熟悉乡镇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资料收集及样点调查等工作。
二、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所需的乡镇自然社会经济资料、土地利用及土地市场状况、历史等文件资料及工作底图等图件资料。
三、甲方付给乙方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服务项目经费 288900 元整(大写: 贰拾捌万捌仟玖佰元整 ),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并提交成果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甲方负责项目成果征求意见、听证及送审验收等工作,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该项目中的技术工作主要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编制、调查表格的设计、调查人员的培训、项目的外业调查、内业资料分析计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撰写及基准地价图等有关图表的编制。
二、乙方应甲方要求于2025年4月9日前进驻现场,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始样点调查、部门资料收集工作。
三、乙方保证在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工作,并提供送审验收的有关资料。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所需资料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则乙方提供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四、乙方应负责项目文字报告及图件的修改,直到通过省级验收。
第四条 成果要求
一、乙方应严格按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内、外业任务,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
1、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技术报告;
2、中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编制文旅用地基准地价工作报告;
3、中方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图;
4、中方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路线价图;
5、中方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图;
6、中方县文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7、以上所有成果电子版本壹套,文字纸质成果伍套,图件成果贰套。
二、基准地价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成果署名时,甲方排在第一位,乙方排在第二位,人员名单由双方提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则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费用1‰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20%。
二、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支付项目费用,则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且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20%。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需经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全履行各自义务之日止;
四、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中方县自然资源局(公章)
乙方:湖南慧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林翠云
授权代表:张植数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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