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试桩工程(第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补助及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台市头灶镇; (2)工程规模:约5.9万元;
(3)工期要求:7日历天(满足招标人时间需求);(4)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试桩工程(第二次)施工,(特别提醒: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报价时综合考虑现场施工需要、人员安排等一切因素综合考虑报价)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申请人可于2025年 04 月 01日 8 时至2025年 04月 09日17时上班时间,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头灶镇招投标办(政府一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赵先生)、******(杨先生)、0515-******(招标办)。
8******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