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北小河(义县界至张杠屯村)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北小河(义县界至张杠屯村)治理工程已由******水利局以锦水利[2022]2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河道平整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其中河道平整长度3228m;固滨笼挡墙左岸长度1599m;右岸长度2822m;紫穗槐生态护坡左岸长度1060m;右岸长度406m;工程信息化建设;
2.2建设地点:凌海市北小河下游起于沈家台河入北小河河口(河道中心线桩号K0+0000),上游终于凌海义县界(河道中心线桩号K4+307);
2.3招标范围:①河道平整范围共计3228m;②拟修建固滨笼挡墙对岸坡进行防护共计4421m;对岸坡进行平整修建紫穗槐生态护坡共计1466m;③工程信息化建设,根据水情及监控需求,本设计新建水尺1个,布置在张杠北河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凌海市北小河(义县界至张杠屯村)治理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7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凡被有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1)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lt/zxpd/tzgg/************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3投标人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6.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现场解密与开标。
6.6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1******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2******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8-23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6-******/******
电子邮件:******
(3)异议处理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 0416-******/******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