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智谷项目(1.1期)配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智谷项目(1.1 期) 配电工程(招标代码:************6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9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31 |
合格 |
90日历天 |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53 |
合格 |
90日历天 |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50 |
合格 |
90日历天 |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清凯 |
胡伟华 |
徐冬雪 |
证书 |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辽******6168) |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辽******6066) |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辽************)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 |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5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