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宁波市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处置核准核查、评估工作办法》,结合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申请情况,我局对本批次3家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了核查评估,具体单位名称及核查评估结果(详见附表)。
现将核查评估结果对社会公示如下:
附表:
第九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查评估汇总表
备注:
1、核查评估数据来源于“信用中国”网站(******)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
2、运输单位在本次核查评估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延续核准:
1)运输单位的核查评估分数低于85分的;
2)存在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现将核查评估结果对社会公示如下:
附表:
第九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查评估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置核准决定书编号 | 是否存在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 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核查评估分数 | 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延续核准(评估结果) |
1 | ******有限公司 | 甬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23]17号 | 否 | 否 | 100 | 是 |
2 | ******有限公司 | 甬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23]18-04号 | 否 | 否 | 100 | 是 |
3 | ******有限公司 | 甬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23]19-08号 | 否 | 否 | 100 | 是 |
1、核查评估数据来源于“信用中国”网站(******)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
2、运输单位在本次核查评估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延续核准:
1)运输单位的核查评估分数低于85分的;
2)存在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